鸿蒙一顾_鸿蒙一顾 第17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鸿蒙一顾 第17节 (第2/4页)

出大能的宗门是这么说的,幽王目无宗纪,恐将为修真界大患,故去探一探,说不得就直接为修真界除邪卫道。但实际上,掌门心道,有几分是为了卫道,又有几分跟幽都源源不断流出的灵药灵植有关,谁也说不清。

    ??同样没人能说清的还有为何如今处处灵力匮乏,灵植数量锐减不说,品质也越来越差,那些稀罕的灵植索性直接绝迹了,但幽都却始终能种出最好的灵植。幽都就做着这灵药灵植的买卖,幽都的灵植,还跟古时品质一样,只要你出得起价,幽都就拿得出。

    ??如此,怎能不动人心肠,让人想一探再探。

    ??但这种一探再探的情况近一百年都没怎么发生过了,因为所有去探的大能,都有去无回。关于这些大能结局如何,有人说化作了花肥,都滋养了幽都的灵植了。

    ??修真界没人再敢眼红幽都的灵植了,只敢老老实实按照幽都的规矩跟它做买卖。遇到各大宗门掌门长老相聚的日子,有人提到幽王是否会成为后患这事儿,各大宗门掌门都换了说辞,纷纷讪讪道,幽王只是脾气不好,倒也称不上邪魔,跟当年祸乱修真界的魔尊不一样。

    ??魔域七位魔尊以那位为最尊,就是那位直接掀起魔域和修真界的一场大战。那位的实力,独步魔域乃至修真界,提到魔尊二字,不用加任何前缀,说的就是他了。只是想到那位,不少人就已经不自觉挪动坐在椅子中的身子,端起茶盏压惊。那等骇人的实力,能轻易让一个大能灰飞烟灭,太可怕了。那日所有人都以为是青山宗灭顶之日,谁也没想到,当时化神修为的顾茴竟然能斩杀那位。

    ??修真界以一个资质绝顶的天骄换来了魔尊的死,重新恢复了平静。如今这些事已经很少有人会提,实在是当年那位给修真界造成的恐惧太过。在绝对的实力碾压下,让这些逆天修仙的人,都会生出绝望之感。青山宗更是经那一役,实力大损,四位大能死了一个重伤三个,如今地位摇摇欲坠。

    ??掌门也不知怎的,看到这张黑色帖子,居然又想起了那场两百多年前的浩劫。看着长老枯瘦的手中一张张帖子,他苦笑了一下,本来还说这次宗门大比不要太张扬,如今想低调都低调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??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幽王亲临,只怕整个修真界都会再次震动。

    ??这消息一传出,果然整个修真界都议论纷纷。

    ??遥远的幽都,黑色的幽城中那座静谧的幽殿内,挺拔修长的黑袍男子立在窗前,从夜色渐浓站到此时夜色慢慢变淡。

    ??有温润平和的声音响起在黑色的正殿中:“睡不着?”

    ??黑袍陆湛仿佛被人踩到最敏感的那根神经,骤然转身道:“胡说什么!我怎么会因为——睡不着!”佛子点起了正殿火烛,突然的亮光让陆湛习惯黑暗的眼睛微微一眯,才重新睁开。他要说明白,他绝不是因为要见到她睡不着,绝不是!他明明就是,明明就是——万年来,总是睡不着。

    ??这个世界这样吵,他明明就是,总睡不着。

    ??佛子立于灯烛火光中,白衣如雪,眉眼俊秀温润,他看着眼前背光而站的人,看了好一会儿,才问:

    ??“后悔吗?”

    ??闻言陆湛身子一颤,狠狠咬牙,“后悔?”苍白的脸上浮现张狂的笑意,“有何可悔!我陆湛,从不后悔。”说到这里,他死死盯着眼前佛子,眼中都是阴暗,“你,也不要后悔。”说完扯着嘴角笑得嘲讽,转身握住窗棂,看东方破晓,一轮红日跃出云层。

    ??他的目光落在整片东南方向,那里是光所在。

    ??陆湛的目光中是无人可以分辨的复杂,陆湛觉到,他的心口又开始疼了。

    ??佛子也随着幽王看向东南方向。

    ??那里是光的方向,是青山宗的方向。

    ??曾经,东南的尽头——也是巫山的方向。

    ??后悔吗?

    ??佛子平静的脸上露出了苦笑,他看着眼前这个永远被常人无法理解的痛楚折磨着的人,那些仿佛踩着这人神经的痛楚永恒不落,他活一日,这些痛楚就在他神经上跳动一日。

    ??谁让他是开了心窍的鸿蒙之子,能听到世人心声。

    ??这不是奖赏,这是代价,是获取无上力量的代价。世人心声,生生不息,各种欲望龌龊生生不息,念念不断,有时卑琐小声,有时又骤然发狠欲望大增。即使在远离众人的幽殿,他也不过能屏蔽到最低,一旦入红尘,所有这些声音都会毫无屏蔽地放大放大。而世间初始的鸿蒙之子,却恰恰有着最敏感的神经。从开心窍那日开始,就注定他,永不得安宁。

    ??这是天罚。

    ??没有听过的人,永远无法想象一个人在一秒钟能生起多少念头,贪嗔痴念念不息。而陆湛要承受的正是这世间所有人的欲念心声。

    ??陆湛就这样过了近万年。这万年里,神女多数时间都沉眠在神女墓中。

    ??他为神女开心窍,可,神女却忘了他。

    ??后悔吗?

    ??佛子看着陆湛,但那苦笑却是对自己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